全文检索
 
 
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如何理解和贯彻“诚实信用”的原则?
[ 作者:未知 转自:未知 更新时间:2004年11月18日11:53 ]
答:“诚实信用”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,在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民事基本法律中都规 定 了这一原则。招标投标活动是以订立采购合同为目的的民事活动,当然也适用这一原则。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,要求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,不得有欺骗、背信的行为。如,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搞虚假招标;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和投标书的各项内容都要真实;中标订立合同后,各方都要严格履行合同。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,给他方造成损失的,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版权所有: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
地  址:中国*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七层
电  话:(029)87521318 传真:(029)87521320
联 系 人:王旭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