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 |
| [ 作者:未知 转自:未知 更新时间:2004年11月15日11:45 ] |
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一般为: 1、采购人编制计划,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; 2、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,确定招标方式; 3、进行市场调查,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,编制招标文件; 4、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; 5、出售招标文件,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; 6、接受投标人标书; 7、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公开开标; 8、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; 9、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; 10、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; 11、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; 12、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,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。 |
|
| 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 |
|
版权所有: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
地 址:中国*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七层
电 话:(029)87521318 传真:(029)87521320
联 系 人:王旭东 |
|
|
|